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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转: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金沙集团1862cc    时间:2023-05-23   阅读次数:

班级

2023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出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籍迁出对象

户籍迁移只涉及入学时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二、户口迁出类型

     A类:已落实就业单位

B类:未落实就业单位

C类:国内升学

D类:出国、出境留学

E类:延期毕业

F类:其他特殊情况

三、户口迁出办理方式

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采取集中办理方式

集中办理流程

1.查收名单:保卫处将梳理各学院《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名单》,将以点对点的方式联系各学院学工办主任,请各学院查收《户口在校的学生名单》,同时请各学院自行下载、打印《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发放给相关毕业生填写。

2.提交资料:请各学院在5月31日(星期三)前将汇总填写好的《户口迁移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到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

3.领取迁移证:请各学院经办人统一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发放给毕业生(具体领取时间保卫处另行通知)。

四、户籍办理要求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毕业生先咨询就业单位落户情况,户口如需迁往就业单位,《户口迁移登记表》上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迁往地址要写明省、市、区以及单位具体名称。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可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3.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上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如户籍在我校的毕业生考取本校研究生,入学后请联系保卫处负责户籍老师咨询户籍迁移事项,将户籍迁入硕士研究生集体户。

4.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户口可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上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5.延期毕业的学生:按学生实际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五、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到《户口迁移证》中注明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2.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高教园区派出所或“浙里办”APP上自行办理。

请各学院、班级务必高度重视2023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出工作,将通知内容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同时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并由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确保2023届毕业生正常离校,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六、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南校区行政楼314B(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

学校联系人:陈海勇 660918(校园网)、办公电话:776073(内线)

学院联系人:李丹萍0577-86680950


附件:  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xlsx

 

 

保卫处

金沙集团1862cc

2023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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