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金沙集团1862cc 时间:2023-10-25 阅读次数:次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程序,提高发放工作效率,切实保障研究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保学生助研津贴发放到位,现就做好本学期助研津贴的计算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温大行政〔2021〕1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助研津贴。
二、发放对象
我校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三、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6个月。
硕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250元/人/月,理工科类4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5个月。
四、发放方式
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津贴和学校承担津贴两部分组成,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1.博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
2.硕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50元/人/月,理工类3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200元/人/月,理工类100元/人/月。
3.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原则上通过导师负责项目中的劳务费列支(详见附件1)。
五、线上操作流程
1.学院上传数据:各培养学院应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核对和上传本学期《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学院分管领导于11月3日前完成审核。
学院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右上角角色选择学院——资助——助研津贴统计——模板下载——浏览并上传——分管领导审核
2.如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导师本人或者培养单位无法发放,可申请学校代发。请各学院在上传模板备注“需学校代发”,并填写附件2《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培养单位人员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于11月3日前交至南校行政楼718,电子材料发送至ygjz@wzu.edu.cn。
3.研工部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助研津贴汇总表,统一造册发放学校承担部分津贴。
4.各位导师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学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造册发放时请写清是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方便后期审计核查。
5.学生确认收款。各学院于12月8日前在线上完成助研津贴“学生收款确认”审核工作,确保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及时、发放到位。
学院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奖助(学生)/资助中的助研津贴(老师)——学生收款确认——学院审核——分管领导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更新和完善“研究生系统”基本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银行卡号,方便后续各项工作开展。
2.请各位研究生使用工商银行卡,若卡丢失,请及时补卡,到学院登记并录入财务系统,并在“研究生系统”更新,以免影响发放。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77-86680950(647586)。
附件:
1.《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温大行政〔2021〕169号)
2.《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
计财处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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