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金沙集团1862cc 时间:2024-10-22 阅读次数:次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程序,提高发放工作效率,切实保障研究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保学生助研津贴发放到位,现就做好本学期助研津贴的计算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温大行政〔2021〕1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助研津贴。
二、发放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6个月。
硕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250元/人/月,理工科类4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5个月。
四、发放方式
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津贴和学校承担津贴两部分组成,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1、博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
2、硕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50元/人/月,理工类3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200元/人/月,理工类100元/人/月。
3、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原则上通过导师负责项目中的劳务费列支(详见附件1)。
4、本学期学校承担部分的助研津贴将分两次发放,硕士研究生分三个月和两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两次都按三个月发放。
五、线上操作流程
1、学院上传数据:各培养学院应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核对和上传本学期《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按五个月填写),学院分管领导于10月28日前完成审核。
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右上角角色选择学院——资助——助研津贴——助研津贴统计——模板下载——浏览并上传——分管领导审核。
2、如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导师本人或者培养单位无法发放,可申请学校代发。请各学院在上传汇总表中备注“需学校代发”,并填写附件2《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培养单位人员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于10月28日前交至南校行政楼718,电子材料发送至ygb@wzu.edu.cn。为了便于学院端确认导师发放情况,导师承担部分一次性发放(其中学校代发部分也一次性发放)。
3、研工部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助研津贴汇总表,分批次造册发放学校承担部分津贴。
4、各位导师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学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造册发放时请写清是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方便后期审计核查。请学院提醒导师注意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方式,务必通过财务系统造册发放。
5、学生确认收款。待学校承担部分第二批次(硕士两个月、博士三个月)的助研津贴发放后,再通知各学院在线上完成助研津贴“学生收款确认”审核工作,确保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及时、发放到位。
学院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奖助(学生)/资助中的助研津贴(老师)——学生收款确认——学院审核——分管领导审核
六、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更新和完善“研究生系统”基本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银行卡号,方便后续各项工作开展。津贴发放使用工商银行卡,若卡丢失,请及时补卡,到学院登记并录入财务系统,并在“研究生系统”更新,以免影响正常发放。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7-86598063。
附件1:关于印发《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docx
附件2: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xx学院).xlsx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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