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通知

学生通知

【转】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金沙集团1862cc    时间:2024-10-22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程序,提高发放工作效率,切实保障研究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保学生助研津贴发放到位,现就做好本学期助研津贴的计算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温大行政〔2021〕1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助研津贴。

二、发放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6个月。

硕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250元/人/月,理工科类4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5个月。

四、发放方式

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津贴和学校承担津贴两部分组成,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1博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

2硕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50元/人/月,理工类3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200元/人/月,理工类100元/人/月。

3、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原则上通过导师负责项目中的劳务费列支(详见附件1)。

4本学期学校承担部分的助研津贴将分两次发放,硕士研究生分三个月和两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两次都按三个月发放。

五、线上操作流程

1、学院上传数据:各培养学院应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核对和上传本学期《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按五个月填写),学院分管领导于10月28日前完成审核。

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右上角角色选择学院——资助——助研津贴——助研津贴统计——模板下载——浏览并上传——分管领导审核。

2、如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导师本人或者培养单位无法发放,可申请学校代发。请各学院在上传汇总表中备注“需学校代发”,并填写附件2《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培养单位人员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于10月28日前交至南校行政楼718,电子材料发送至ygb@wzu.edu.cn。为了便于学院端确认导师发放情况,导师承担部分一次性发放(其中学校代发部分也一次性发放)。

3、研工部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助研津贴汇总表,分批次造册发放学校承担部分津贴。

4、各位导师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学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造册发放时请写清是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方便后期审计核查。请学院提醒导师注意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方式,务必通过财务系统造册发放。

5、学生确认收款。待学校承担部分第二批次(硕士两个月、博士三个月)的助研津贴发放后,再通知各学院在线上完成助研津贴“学生收款确认”审核工作,确保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及时、发放到位。

学院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奖助(学生)/资助中的助研津贴(老师)——学生收款确认——学院审核——分管领导审核

六、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更新和完善“研究生系统”基本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银行卡号,方便后续各项工作开展。津贴发放使用工商银行卡,若卡丢失,请及时补卡,到学院登记并录入财务系统,并在“研究生系统”更新,以免影响正常发放。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7-86598063。


 附件1:关于印发《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docx

 附件2: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xx学院).xlsx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2日


  • 联系方式

  •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北校区1号楼金沙集团1862cc
  • 联系电话:0577-86680856
  • 研究生招生电话:0577-86680841
  • 邮箱地址:rwxy@wzu.edu.cn
  • 人才邮箱:rwxyrc@wzu.edu.cn
  • 意见及建议电话:0577-86680852
  • 意见及建议邮箱:00062002@wzu.edu.cn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金沙集团1862cc微信公众号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中国)有限公司-搜狗百科 版权所有 © 2017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