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金沙集团1862cc 时间:2023-03-03 阅读次数:次
文|南方周末记者 庞礴
责任编辑|谭畅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提案中表示,应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2020年5月,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风笑天和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聂伟发表了一项对青年加班现象的研究。在2000多个受调查者中,53.3%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40小时,而加班的人中,有60.7%在无偿加班。
蒋胜男在调研中观察到,不遵守8小时工作制已经成了很多工作单位的常态,而不只是工厂、互联网企业在“攻坚克难”特殊时期的选择。这会影响到劳动者的健康,“延长工作时间会造成劳动者个人身体和精神的损伤,导致睡眠不足、情绪崩溃、过劳死、网络暴力输出”。而另一些劳动者则在失业的威胁下放弃生活,导向了生育率下降、消费低迷。
蒋胜男说,加班现象更会透过市场机制伤害到社会,“一方面失业人群没有消费能力,另一方面在职人群没有消费时间,如果不能干预调整,就会迎来产能过剩与消费匮乏”。
在今年的提案中,蒋胜男延续了以往对劳动者、劳动环境的关注。2022年,她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逐步开放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以及将男性的带薪陪产假增加到30到42天。她说,今年的提案也与前一年的建议有一致之处:“如果年轻人一直加班,透支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到35岁已经是被过度榨取了;而长期加班的人也无法照料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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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该学会拒绝”
南方周末:在调研中,你发现哪些行业是加班最严重的?
蒋胜男:这些年我一直在关注长期加班这个现象,以前这是互联网企业、制造业外贸企业在攻坚克难和工作紧张时的临时措施,但现在成了泛滥的现象,包括学校在内的事业单位、以往工作比较规律的行业都在常态加班。
我认为全社会应该有共识,劳动者有休息权,这是于法有据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不超过3小时,每个月不超过36小时。但现在这似乎成了冷知识。
如果企业实行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看似利用劳动法“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的规定,但实际算起来,每天12小时,每周6天,合计已经达到每周工作72小时,比法定44小时时间超过28小时,而合计每月甚至超过法定时间近120小时,远远超出最高限时36小时。
南方周末:在提案里,你提到了8小时工作制对于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性。
蒋胜男:对家庭来说,过长的工时意味着女性想生育、男性想照料家庭就必须放弃部分工作,这直接导致了生育率的下降;对社会来说,常态化的加班其实意味着企业节省了很大一部分的人工成本,付两个人的薪水却得了三个人的劳动,造成了社会失业率的升高;从精神层面来说,人的创造力、精神层面的再生产是在休息中完成的。过长的工时对劳动者、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南方周末:但另一方面,很多公司已经把接受常态化加班写进招聘要求里,这点你怎么看?
蒋胜男:这恰恰是我重视这个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新冠之后,大家的健康状况普遍不太好,很多人觉得加班已经到了令人窒息的程度,另一方面却是就业市场堪忧,劳动者的议价权越来越低。我认为劳动者们应该学会主动拒绝这些不合理的要求,也希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能加强监管——这些企业需要同时被劳动者和劳动保障部门警告,他们才能学会不提这种非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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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需要更主动”
南方周末:在关于你提案的报道中,有人评论说要求企业不加班就会影响经济发展,这一点你怎么看?
蒋胜男:加班加点一定是生产必须的吗?我认为不是。
加班成常态化之后,在很多情况下都成了“加班文化”。人们会想,“隔壁灯火通明,老板会不会认为我工作懈怠”。这就是职场文化中互相传递的伤害。我印象里日本职场有类似的问题,员工看上去很疲劳、很忙碌,但同时也是表演——员工看到老板来了,就马上端着纸箱子从办公室这头跑到那头。有时候员工把同样的文档打开,或者再做一个文档,然后老板就引以为荣。这都是无效管理。
另外一方面,这有时是管理者对权力的过度释放。很多人会有这种经历,半夜下班,刚到家就收到任务,老板会说“明天上班前交给我”。管理者甚至没想过8小时以外员工是要休息的,这就是职场滥权。
如果一个企业要靠榨取员工的休息权才能够得到利润的话,它应该是要被时代淘汰的。当初在8小时工作制被提出的时候,基本上工人都要工作十几小时,但只要有制度,行业就会有新的公司、新的管理方式产生。
南方周末:你认为我们距离“每周4天工作制”还远吗?
蒋胜男:我觉得这可能是将来的趋势。如果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能够提升,会有更多人能得到更多休息权。
南方周末:你刚才提到希望劳动者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在加班的人里,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零工经济”下的个体劳动者,比如外卖员等,也有很多工人是“多劳多得”,这使得他们不得不自愿加班,而不会举报雇主,这该如何解决?
蒋胜男:这样的加班其实不是“自愿”,而是“被自愿”。这也需要制度上整体的规划,从外卖员来说,我看到有委员和代表提到了他们的五险、休息权以及行业的整体规则。
放在具体的例子里,还是需要劳动保障部门来主动解决。比如互联网有大数据,劳动保障部门如果主动监督,就能发现问题。各级的劳动保障部门需要承担起职责,只要有心的话,只要有几个执法的案例公示出来,对全社会来说就会有很大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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